04/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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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揭男生非禮12歲師妹
【本報訊】十六歲中四男生與同校十二歲中一小師妹人細鬼大,早上返學前已心急先到商場平台鬼混,惟兩人互相愛撫性器官過程被他們就讀學校的一名教學助理目擊,並暗中拍下照片,交給輔導組老師處理。老師查問下揭發男生與師妹早有前科,甚至試圖在公園「打野戰」,校方遂報警,涉案男生昨於屯門法院承認三項非禮罪,獲准保釋至六月二十四日判刑。
被告姓楊,報稱在屯門區一中學就讀中四,控罪指他分別在今年四月十六日,及三月的其中兩天,於屯門區的不同地方非禮十二歲女事主。 案件編號:TMCC 19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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