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2009

SUN 特搜:法界狂轟政府有法不依助侵權

【SUN特搜小組報道】政府聲稱要保護知識產權,但執法卻「講一套做一套」。東方報業團(下稱東方)一名前記者將採訪時拍攝的獨家照片,擅自外洩給其他傳媒機構,東方曾向警方、海關和廉署舉報,至今四年多仍未見採取起訴行動,東方惟有自費逾百萬元進行民事訴訟,才討回「最終的公道」。這只不過是保護知識產權「靠自己」的冰山一角,本港不少創意設計產品遭到侵權,設計者向海關求助不果,若無能力自掏荷包打官司,便只好啞忍。立法會議員和法律界人士同批,執法部門拖延調查,變相助長日益猖獗的侵權行為。

東方前記者高潤添於○五年三月十五日晚上,獲派採訪一個姓譚的四口家庭疑吃下毒帶子不適送院的新聞,高拍下獨家照片並刊登於翌日《東方日報》頭版,惟該照片於同日亦出現在《蘋果日報》及其網站、《星島日報》及其網站和《成報》及其網站;《東周刊》稍後一期內容亦刊登該幀照片。

東方百萬打官司 討回公道

東方本着保護知識產權的權益,自費逾百萬元向涉事的新聞機構和記者進行民事訴訟和索償,在鐵證如山下,包括《蘋果日報》的有關傳媒,早已向東方賠償求和,洩密記者高潤添亦於日前被法庭裁定敗訴。東方雖能討回「最終的公道」,惟事件擾攘四年多,警方、海關和廉署至今未有採取任何刑事起訴,讓侵權事件不了了之。

「若非我自己堅持,邊個會幫你?政府唔會幫你,只係得個講字。」有「捍衞知識產權鬥士」稱號的工業家汪恩光,從事廚具設計及生產。過去十年,他耗費近千萬元,向十二間盜用其產品設計的公司提出民事訴訟,最後只能取回約二百萬元的賠償,其中一家盜版商更採取不斷轉換律師方法拖延時間,令他折磨不堪,更失去創作熱誠,「精神和心理壓力好大,發夢都記住在法庭上所講的每一句說話。」

汪恩光坦言,最初以為向海關舉報,便能阻止盜版行為,遂向海關出示被侵權的專利產品證明書,惟海關認為資料仍不足夠,再要其產品設計師和工程師作證,「件產品十幾年前設計,叫我點搵人?咁即係叫我唔好搞落去,要我知難而退。」他認為與海關「溝通唔到」,惟有自行入稟法院控告侵權者。

民事訴訟耗費大 無底深潭

對汪恩光來說,民事訴訟如同一場燒銀紙的賭博,隨時追討不成要倒貼律師費,對保護知識產權無幫助,「有專利權又如何?全部都要錢,見你無錢打官司就明抄你嘅產品。」他認為要對付侵權者,必須刑事起訴才具阻嚇作用,但政府對侵犯知識產權的態度總是愛理不理,「海關肯執法就一定是刑事,但他們往往只對名牌產品的舉報才採取行動,明顯是大細超。」

海關選擇性執法,民事訴訟又耗費龐大,並非人人負擔得起。香港發明協會會長張景豐形容,民事訴訟是「無底深潭」,是最傷神、花錢和花時間,過往曾有數名會員向侵權者提出民事訴訟,但都敗訴告終,亦有發明家申請法律援助向涉嫌侵權者提出起訴,但卻未獲接納。有法律界人士解釋,除非涉及公眾利益,基本上法援不受理商業糾紛的訴訟。張景豐惟有時刻提醒會員,即使要向侵權者提出民事訴訟,也要量力而為,「冇能力就唔好去打(官司),告唔入就唔好去打。」

《版權條例》過時 申索困難

對於海關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工作,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對其成效存疑,「海關每次收到投訴時,調查工作都畀人沒始沒終的感覺,好似拖得就拖咁,簡直浪費時間。」他直斥現有的《版權條例》並未與時並進,令不少版權持有人難於申索,「特別係勢孤力弱嘅人,邊有咁多時間同金錢慢慢去進行民事追討。」他續表示,日後會就版權問題於立法會會議上提出質詢,希望有關當局可加緊執法。

調查拖延太久 阻慢民事訴訟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出,部分侵權個案的受害人只是升斗市民,未必有足夠財力物力,只好等待刑事調查完結後,才進行民事訴訟,索償會事倍功半。龔警告,假如刑事調查拖延太久,不但會影響民事訴訟的進度,亦難以打擊侵權行為。

廉署懶執法 第一步都唔做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認為,涉案記者將東方的獨家照片外洩既成事實,廉政公署有需要調查案件是否涉及金錢或非金錢的利益輸送,惟多年來廉署未見採取任何執法行動,假使當中涉及非法的利益輸送,律政司亦無法提出起訴,「連第一步都唔做,就永遠唔會有第二步,廉署在這方面應作出檢討。」

東方勝訴 海關宜即開檔案

專門研究版權法的法律界人士江炳滔指出,除非有投訴人,海關一般不會主動提出刑事檢控,以東方案件為例,東方在民事訴訟中勝出,以及獲侵權公司賠償,可將所有案件的資料和被侵權的作品,再呈交海關處理。他認為,在這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海關必須開檔案跟進,再轉交給律政司決定起訴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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