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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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縮皮逼工人變自僱

【本報訊】金融海嘯打擊經濟就業,僱主為逃避供打工仔各項保障,要求「工人變自僱」的情況不斷增升。有於工作期間從高處墮下受傷的裝修工人,工傷後被認定是自僱人士,僱主拒絕支付工傷賠償,需申請法援追討。香港工人健康中心每年四百多宗求助個案中,一至兩成屬「工人變自僱」的求助個案。項目經理孫同祥指出,目前港府公布的工傷數字未反映實際情況,估計將「工人變自僱」的工傷數字計算在內,總數將增加四分一至三分一。

任職裝修十多年的陳先生去年初做外牆粉飾工程期間,於七、八呎高的棚架跌下令雙腳受傷,「工傷當日老闆叫我去工地開工,到達後就由另一師傅吩咐我做嘢,之前老闆亦同我講好幾錢做一日,做到完工為止」。陳直言是受僱於該老闆,詎料工傷後被僱主指稱工程外判予他,雙方非僱傭關係及拒絕賠償。

陳先生指雙腳屬粉碎性骨折,至今仍未可復工「企兩個鐘隻腳就會痛,唔可以蹲下,落樓梯都唔得」。屬家庭經濟支柱的他稱,工傷前月入約一萬多元,現卻需靠綜援過活,經濟困難令十九歲的兒子輟學。陳指出,上月提出法援申請,希望能追討工傷賠償。

工人為保飯碗就範

工人健康中心就業主任黃雅文表示,平均每年接獲的求助個案中,有一至兩成屬工人變自僱的個案,以建築及運輸業為主,近年情況更顯著。孫同祥亦稱,經濟不景愈來愈多僱主為「縮皮」將工人變自僱,打工仔為保飯碗只好就範,但發生意外時就得不到應有的保障,即使工人自購醫療保險,亦有機會因從事高危工作而不獲賠償。目前港府的工傷數字沒有將自僱人士工傷納入統計,指摘「港府自己只唱好情況有改善」,但其實未反映真實情況。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如工人有疑惑可向當局求助。勞工處的數字顯示,去年的工傷個案共有一萬四千九百多宗,較○七年的一萬六千一百多宗輕微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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