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包工頭陳富強被拖欠數百萬元工程款,投訴無門,爬上海珠橋頂企跳,一名路過的六旬阿伯爬上去,將陳富強推下去,造成多處嚴重骨折。
事件引起各方議論紛紛,對阿伯的評價最兩極化,有人視他為見義勇為的英雄,也有人罵他對弱勢社群落井下石。當地報章更發表評論,指他「毫無疑問涉嫌故意殺人」。對那位包工頭,不少人予以同情,也有人指摘他為私利破壞公共秩序。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大家都把最應負責任的一方給忘掉了。事實上,事情發展到這種地步,當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首先,事故的現場處理就大有問題。當局應解釋,這名阿伯為何可以突破警方的封鎖線,爬到橋上?警方其後居然不喝止,眼光光看着他接近陳富強,把後者推到橋下。
更難以接受的是,陳富強在橋上危企,隨時有掉下來的危險,警方雖然搬來了氣墊,但竟過了四、五個小時仍未充氣,以致老漢以為氣墊充了氣,把陳富強往下推,釀成悲劇。
陳富強已是今年內第十二個(一說是第十五個)登海珠橋企跳者,公安和消防人員歷經這麼多事故後,遇事竟然仍如此手足無措,實在令人費解。
當然,不能把責任全部推給前線人員,因為廣州的欠薪問題愈來愈嚴重,但當局卻未能有效制裁蓄意欠薪、欠工程費的無良老闆。因此,受害者鋌而走險的事不時發生,廣州市委書記朱小丹承認,近期全市因欠薪問題導致的群體事件有三百宗。廣州市消防部門一項統計顯示,僅僅今年四月份,廣州市發生各類跳橋、跳樓事件六十八起。這麼一來,前線公安、消防人員只能疲於奔命。
當局的不作為,令受害者產生無助感,最終訴諸極端手段。陳富強絕不會是海珠橋的最後一名企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