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 會德豐及九倉前大班、康體發展局前主席的馬會名譽遴選會員洪承禧,涉收取四十五萬元以推薦一女子成為馬會會員案續審,控方昨播放洪的錄影會面,洪稱因現金周轉問題才向龍德軒借十萬元,強調款項非推薦會員的報酬,更激動說:「我响香港三十年,做咁高職位,點會為咁少少銀紙做啲咁嘅嘢!」洪更要求廉署「低調啲」,以免傳媒大肆報道。
推薦友人成馬會會員
控方播放洪承禧於○六年十二月一日被捕後的錄影會面,而為洪進行會面的廉署首席調查主任何景揚指洪當時對答如流,故不認為他正受酒精影響。對於當日被捕時身上懷有十萬元,洪承認自己有現金周轉問題,過往曾向滙豐及東亞借款,但因不欲再向銀行借錢,才向龍德軒借款十萬元。
洪又指與龍相識多年,二人均為愛馬之人,龍雖有介紹朋友要求協助推薦入馬會,但洪強調要見過申請者兼認為對方合適才會作出推薦,洪強烈否認龍會就推薦會員而支付報酬。七十一歲的洪承禧,否認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三項代理人收取利益罪名。 案件編號:DCCC 104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