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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蒙頭者)犯案後受傷到醫院治療時被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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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店東稅局縱火判監
【本報訊】洗衣店東主因不滿被追收商業登記費,與稅局職員爭執。數日後他再到稅局,並於櫃枱縱火,幸好無造成傷亡。涉案被告胡建平(五十一歲)早前於高院承認一項蓄意縱火罪,昨被判入獄四年。被告被控在去年十月二日,於灣仔稅務大樓四樓商業登記署縱火。精神科報告指被告犯案時有抑鬱徵狀,處於崩潰邊緣,但並無精神病。
案件編號:HCCC 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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