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05月25日(一)
香港學制大變革,港府把通識科列為必修科目,意味着每個中學生都要學、都要考。記得當年方案一出,各方普遍喊好,認為通識科着重分析、批判及評論,能訓練學生獨立思考,相比死記硬背、搬字過紙的填鴨式教育開放得多,有意義得多。然而,隨着官方通識科內容及考核方式的公布,反對之聲卻此起彼伏。
通識科不像傳統學術科目有特定的內容,譬如說學中文,要學修辭、語法、詩詞歌賦;學地理,要學氣象觀察、地震成因等。而通識則屬於學科「全包宴」,政治、經濟、人際關係、公共衞生通皆要明、要懂、要學,可謂浩瀚無垠。據說,政府定下「通識」這個名稱時也要費煞思量,在「啟思」、「博雅」等數十多個提議中,好不容易才決定以「通識」作為課程的統稱,貪其意思夠廣、夠闊、夠專業,易讓家長以為通識是一門高深莫測、博學之士始能領悟的高級學科!
由於通識包羅萬有,因此擬題的內容和評核方式一直受各界高度關注。筆者日前找來年輕友人的幾份通識試卷一看,發覺程度之深、內容之廣,恐怕連大學講師也未必能從容應付。
其中一例:「放工時刻,地鐵人多擠迫。甲不小心踩了乙的腳,此時出現了以下兩種不同情景:情景一:乙說:太不像話了!盲了沒有?甲說:叫甚麼,踩你又怎麼樣!情景二:甲說:踩中您的腳!真對不起!乙說:沒關係,人多難免的。結合材料,運用關於『理解與寬容』的知識回答:無意中傷害別人的時候,該怎麼辦?」又有一例:「從『掟蕉』事件解構特首與議員之間的關係。」
題目虛無若此,如有考生在作答時寫上深具哲理意味的「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一語作無聲抗議,未知閱卷老師會打甚麼分數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