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05月25日(一)

超載可能無保險賠

【本報訊】今次奪命車禍,包含有涉嫌超載及無扣安全帶兩個錯誤,可能對賠償造成影響。有保險業人士解釋,車禍死傷者因乘坐一輛「超載」車輛,保險公司可以不賠償,即使賠償,也因有人無扣安全帶,未必賠足。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車輛超載,車主及司機已觸犯法例,保險公司可對死傷者不作出賠償,雖然保險公司有責任墊支給死傷者,但將來可向司機及車主追討,變相司機及車主要承擔賠償責任。此外,假如證實死傷者無扣安全帶,賠償金額亦未必賠足。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規定,司機首次超載最高被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再犯加倍至罰款一萬元兼監禁六個月。

另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若司機遇事不顧而去,可能加重刑罰,最高被判處五年監禁。而司機拒絕提供酒精呼氣測試樣本,最高可罰款二萬五千元及入獄三年,並須扣十分。

直擊人類豬流感最新疫情
詳情瀏覽on.cc《奪命流感》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電 郵: news@opg.com.hk網上爆料
傳 真: (852) 3600 8800手機網站: m.on.cc
SMS: (852) 6500 6500MMS: ireport@o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