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者原來都唔係個個守法嘅。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鄭家富去年喺香港仔隧道超速駕駛被罰款扣分,其身不正已經惹嚟好多批評,民協嘅馮檢基(KK)原來都好激,舊年立法會選舉期間,一個禮拜內連衝兩次交通燈,結果上月被罰款兼停牌半年。
KK早前搭地鐵返立法會,問起佢點解唔揸車,佢好無奈咁話:「冇壞到,只係罰停牌啫!」原來舊年立法會選舉期間,佢揸住私家車尾隨一架宣傳車拉票時,遇着燈位啱啱轉黃燈,宣傳車勉強過到,但佢驚跟甩前車就夾硬衝黃燈;一次教訓都唔夠,同一禮拜,佢又再犯同樣錯誤,被影多張「沙龍」,加上以往違例駕駛紀錄,上月被法官判罰款同停牌半年。
一不離二、二不離三,立法會議員甘乃威都話,佢月前駛經東區走廊時,因為心急趕返東區議員辦事處開會,唔覺意踩快咗,超速十幾公里被影快相,好在最後罰錢了事,唔使扣分。唉,連議員都違法,真係要檢討吓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