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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法會昨繼續研訊雷曼事件,並發現金融管理局在○六年已發現三間銀行因無向投資者發出銷售章程而涉及違規銷售,議員批評,金管局有責任要求銀行通知客戶,質疑該局審查工作粗疏,金管局總裁任志剛辯稱,○六年時投資者未必是苦主,並強調當局已要求銀行改善。聆訊尚未完成,任志剛需第七次出席,惟時間未定。
苦主兩度立會喧嘩
任志剛昨第六度出席立法會研究雷曼事宜小組委員會的聆訊。有委員質疑,當局除了在去年二月至八月期間進行的專題審查外,以往未進行針對銀行有否違規銷售的審查,批評當局審查工作粗疏。
任志剛反駁,當局除於○六年發現三間銀行涉及違規銷售外,銀行於○五至○八四年期間進行的自我評估中,亦發現有職員在註冊前已進行銷售活動,當局亦已經處理。但在任志剛解釋期間,兩度因坐於會議廳公眾席上的苦主喧嘩,而打斷發言。
其後,委員涂謹申炮轟,任志剛雖鼓勵銀行與苦主和解,但接受和解的苦主須簽署撤回向金管局投訴的協議,質疑當局容許銀行迫使苦主簽署有礙金管局調查的協議,可能會被司法覆核。委員葉劉淑儀指,毋須經證監會審批、屬私人配售的股票掛鈎票據(俗稱ELN)複雜,當局有否協助購買了相關產品的投資者。
任志剛承認若苦主不能向金管局提供資料會影響當局的調查,但重申和解是雙方的協議,若苦主不接受有關條款可以不和解,當局亦會繼續要求銀行提供資料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