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恐嚇女友商人獲輕判

【本報訊】五十七歲中年商人與二十四歲的同居女友發展忘年戀,後來商人疑女友另結新歡分手,女方其後沒依約交還住所門匙,商人遂兩度發手機短訊辱罵對方,又揚言要「搞出六國大封相一齊死」及將女方裸照「通處貼」。涉案商人早前承認兩項刑事恐嚇罪,昨在九龍城法院被判監禁四個月,緩刑兩年。

辯方求情稱女事主已原諒被告鄭香有,並為他撰寫求情信,又曾在上周探望他。裁判官斥責被告使用的恐嚇方式比要脅使用暴力更嚴重,但寄語被告要珍惜對方以德報怨的行為。裁判官又表示,戀愛是自由的,二人的過往關係並非債項,無需要償還,被告不能當情人為物品,不能「想佢留就留」。

趁熟睡偷拍半裸照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為同居密友,今年三月時他趁事主熟睡時拍下其背部的半身裸照。事主要求刪除遭拒,但被告承諾不會公開照片。其後被告懷疑事主結識新男友,二人關係轉差。

事主於今年四月八日提出分手,並約被告於翌日交還門匙,惟她與母親逛街無現身,被告致電事主發生爭執。下午六時許,被告發短訊罵事主「死臭雞」,又稱「同你搞出六國大封相一齊死」及「張(將)你的裸體相貼到你層樓」。

事主於同日晚上十時在葵涌邨將門匙交還被告,二人再爭吵,事主報警被告即時離去。被告稍後再發短訊予事主,表示「明天你一定會睇到你裸照會喺你大廈出現」。被告於四月十日被捕,警誡下承認曾發有關短訊,但表示已刪除有關裸照。 案件編號:KCCC 19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