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都有櫻花,但說到賞櫻,必然聯想到日本,日本有此「專利」,有其歷史背景。菊花才是日本的國花,因為皇室的家紋是菊花;櫻花雖無國花之名,卻有國花之實,100日圓硬幣背後的圖案是櫻花,神社以至一般民間地方種植的是櫻不是菊。

奈良時代的日本受中國唐朝文化影響,貴族賞花,大多賞梅,到了平安時代,改為賞櫻。平安時代前期的和歌集《古今和歌集》及平安時代後期的《新古今和歌集》收錄很多關於賞櫻的篇章。

古時的日本人棄梅而選櫻,因櫻花開花日子短,花瓣散落時之淒美景象最能反映人生無常及武士道精神。日本古時有句諺語大意是:花,最出眾的是櫻,人,最出色的是武士,樹,最出眾的是檜。附帶一提,神社入口由紅色柱子構成的「門」稱為鳥居,鳥居用檜木來造,故此檜木被譽為神木。

活躍於平安時代末期及鐮倉時代初期的西行法師曾詠頌:「若祈願,我想在櫻花樹下春死。(意譯)」「春死」形容在櫻滿開的春天死去。後世的能樂劇目《西行櫻》因這句名言而創作,作品中西行法師說到櫻花之罪,罪在太美,吸引人們爭相賞櫻。

中國人很喜歡用「自古以來擁有」這理由強調某東西屬於自己,理應認同自古已有賞櫻文化的日本最能「代言」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