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台灣醫師在網誌寫先前診斷出病人盲腸炎,他的妻子問能否拿藥出院,醫師冷漠回應可自簽出院,概不負責。男人自言爛命一條要出院,他的妻子說沒錢醫病,才想拿點藥離開。

醫師沒想過病人那麼窮,另一醫師責備他:「我們可以讓病人因病而死,卻不能讓病人因貧而死!」醫師醒悟過來,聯絡社工替病人申請公帑繳付大部分手術費和住院費,私下給他們5,000元台幣,因為病人還有3 個孩子要食飯。

內地醫院不會有這樣感人的事情,因為醫生薪酬微薄,不收紅包和藥廠回佣已算不錯。貧困的病人源源不絕,醫師只能跟他們說用多少錢醫到多少。比方說,傷者跌斷雙腳,10萬人仔可以回復9成活動能力,傷者只能籌到3萬,好心醫師做到盡也只能幫傷者回復5成活動能力。

內地人早已習慣沒錢不去醫院,要麼在家等死,要麼帶齊錢才見醫師。街上昏迷的人送院後,急症室醫生頂多墊支掛號費,然後以人手檢查,全面檢驗和用藥就要等病人家屬拿錢來才做。

各地醫師的善心分別不大,只是醫療制度會改變人的行為。比方說,病人理應信任醫護人員,但無情的制度令雙方對立,新一代尖子也不願讀醫了。有些地方有龐大維穩支出,卻任由病人因貧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