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文章說到壽司桌禮儀,令我想順帶講講日本交通法之中,有項罪名叫協助醉駕罪。先補充壽司桌禮儀的話題,吃壽司如要喝酒,最適合喝清酒,這樣吃法最能嘗到魚材的鮮味。有些壽司店還會賣啤酒,不少日本人酷愛喝啤酒,即使去吃壽司也不例外。喝啤酒多少影響品嘗壽司的味道,但那些人不在意,只視壽司為下酒食物,有些人甚至會喝酒精成分比清酒高的燒酎(日本燒酒),這是個人自由。

吃壽司時不管喝甚麼酒,不喝至太醉是基本禮儀,即使喝與壽司口味最配合的清酒,如喝至酩酊大醉,舌頭亦難以嘗到壽司的美味。在日本,無論任何飲食店,如果賣酒給客人,讓其喝至爛醉,客人醉駕發生事故,店方有可能被起訴協助醉駕罪,日語名稱是「飲酒運転幫助」,日語的「運転」是駕駛之意。

東京的飲食店毋須過分擔心觸犯上述罪行,因為假設客人喝酒後搭火車或的士回家,店方沒有義務詢問每個客人是否駕車回去。然而鄉下地區的飲食店可不同,如果店主目睹客人入店前,將汽車泊在店外,明知客人喝酒後會駕車回去,仍然提供大量酒精,客人醉駕出事,店方須負上法律責任。

故此,駕車去光顧壽司店喝至大醉,不單違反壽司桌禮儀,醉駕會違法,並隨時連累壽司店也一同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