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婦心事:想頂撞媽媽的10項能耐(中)
網上文章說,兒女們想頂撞媽媽,請先受一受媽媽在懷胎時的苦難,才有資格向媽媽發脾氣。提出這論調的爸爸已相當細心,不過昨天提及的那10項懷孕媽媽的能耐,仍有點點不足,因那非苦楚的全部!讓我這懷孕媽媽借此機會又訴一訴苦:其中一項說餵母乳時乳頭被咬破皮1個月,為了孩子的健康,現在大多的建議都說媽媽至少餵哺母乳6個月,可以餵到兩歲更好!頭1個月嬰兒還沒長牙都已經可以啜破皮,試想像孩子長牙的時候,媽媽的耐力要有多少?
說肚子塞籃球10個月,籃球還算輕,而且尚未計周邊的痛─肚子脹大,令胃部向上頂的胃痛、旁邊的肌肉接受10個月的拉扯,又絕對沒可能卸貨休息一會;10個月豈止不能喝冰水、咖啡、茶?我最喜歡的魚生又點計先?那10個月不能掂,食自助餐不能去魚生Bar,10個月後你以為過了海是神仙?慢着,你喜不喜歡也好,也要猛灌湯水,為BB準備優質母乳,當然咖啡、汽水又是碰不得,鵝肝、乳鴿等可能收奶的美食想也不要想,直至完成餵奶任務為止。
甚麼?生孩子後執屎執尿1個月?除非你的孩子是神童,兩個月已懂自己上廁所,否則不用執屎執尿可能是3年以後的事。5個月睡覺不能翻身?別說翻身,不如先想想到底睡不睡得着,胎兒日漸長大,重量會壓着其他器官,孕媽媽根本連平躺也受不了!(明天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