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跟朋友閒談,對方談到某些品格低下的寫作人。我問怎看出來,友人說出一些例子。我以為只有行內人知道的事,原來行外人都可以看穿。

英國作家狄更斯對妻子、情婦和子女都不見得好,但跟讀者無關。他熟悉英國法律,以小說寫出打官司爭奪遺產的愚昧和荒謬,更塑造不少品格高尚的角色,讀者看的是小說,作者傷害的是他身邊的人。

有些人眼中只有錢,收錢歌頌「客戶」,不斷寫高明鱔稿,模糊社會道德界線,甚至指黑為白,將濫權瀆職的「客戶」假裝為好人。這樣品格的文人也許對身邊的人都好,只是愚弄讀者,以潛移默化的形式破壞社會。有些人自私陰暗,不斷抄襲偷橋,嘲笑和踩踏同行,以謊話掩飾庸俗無知,每日掙的都是黑暗的錢。

這個世界自然有人宅心仁厚,有人陰險歹毒,無論遇上哪樣的人都是正常的。然而,要是一個地方不斷讓品格低賤的人名成利就,任由誠實的人忠忠直直終須乞食,這樣的城市再也沒有前景。

人在做,天在看,其他人也在看。一個人本質如何,始終有人看見,只是看見的人未必說破。

破壞社會的人還是及早回頭的好,別忘記《紅樓夢》兩句話:「身後有餘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