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結婚十多年,埋怨丈夫因為學歷太低,英文欠佳,結果一直只能找些體力勞動工作,近年更因為找不到工作被迫北上搵食,一個月只能見幾天,大學畢業的她因為這個問題一直不敢帶丈夫見朋友,怕出醜,更因着這原因醞釀離婚……

人一旦想做某件事,就會找來各種藉口把自己的動機與行為合理化,彷彿只要找到這些理由,就能淡化掩蓋自己做壞事傷害他人的罪咎感,既然我是被逼上梁山的,你也不能怪責我甚麼,哪管當初是你把某些其實可以當沒甚麼的小小缺點不斷着墨放大,才成了戳穿自己胸口的那條木杵……

另一半學歷低不是婚後才突然出現的缺點,正如不少人另一半的缺點那樣,其實早在你認識對方的時候已經存在,他愛玩、不定性、喜歡打機踢波多於陪你、愛跟豬朋狗友混在一起、沒儲蓄觀念、花心、幼稚、好色……統共是你早就知道的事情,幹嗎當初愛的時候就覺得沒有問題,到年月愈久,你就愈覺得受不了?

說穿了只是因為你不再愛了而已。當你仍然熱愛,你一定找到對方其他優點,自以為足以掩蓋彌補他這些缺點。他的優點不一定隨年月消失了,缺點也不一定真的隨年月擴大,只是你的耐性隨年月減少,而最重要的是,你的愛,早隨年月磨蝕殆盡了而已。

年月不一定讓對方愈來愈差,有時真正變差的,只是你自己而已。怪別人比怪自己輕鬆方便得多,自己要出軌要始亂終棄也就堂皇合理得多,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