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以為買樓最好,供滿就可以一勞永逸,即使有天失業,始終有地方住,日子不會太難過。

近年看得多現實個案,才知住公屋分分鐘好過買樓。就算供滿了,每個月依然要交管理費,萬一樓宇要保養維修,也是一筆難以預料的支出。

大部分私人住宅由地產商兼營管理公司,住客無得揀。有些屋苑商場只有一間超市,衣食住行的花費都落入同一老細口袋。

我住的屋苑經常加管理費,根本不知用在哪兒。會所的服務也由免費變收費,比方說,以前可免費為住客留起舊報紙,現在要收行政費。我會買報紙,不過有時外遊需要留起自己寫專欄的報紙副刊,豈料要收每份兩元行政費,而我一直看不到會所員工有甚麼工作要做,值得收那樣的行政費用。

我最討厭查詢收費時,管理公司以環保理由收費,一份7元的報紙,經過無數人看過後,原本送都未必有人要,留起報紙的人看完都會放入廢紙回收箱,跟環保有何關係呢?

好像港鐵年年賺大錢年年加價一樣,管理公司加管理費根本不用理由,寫句通脹又得,寫句屋苑老化支出增加又得,總之,大財團永遠是對的。

利申:我留過的舊副刊不超過10份,並非在乎兩元一份舊報紙,而是討厭管理公司濫收費用、唯利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