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少用拾金不昧這個成語,這並非廣東口語,頂多說路不拾遺,但不拾跟已拾而不昧是兩回事。

看見香港人在台灣丟了銀包,被兩個香港人檢起,拾遺不報之餘,更將銀包內的港幣兌換台幣花掉,他們不知道現今世界處處有閉路電視,這樣愚昧貪心的香港人都真難看。

先前在青藏高原的公路飯店吃飯,看見門口掛上大紅錦旗,寫上店名「曲水大橋重慶旅遊飯莊」,大字是「拾金不昧,傳遞正能量」。

拾金不昧的意思是拾起金錢(或引伸為貴重物品)沒有收藏自用,執到金都等物主取回。昧解隱藏,蒙蔽和蒙昧是近義詞,壞人做壞事的時候總要蒙蔽良知,或昧着良心。

近年常聽公眾人物自稱對得住良心,但他們明明是埋沒良心做事,對他們來說,良心兩字或有不同解釋。

沿途看見飯店和食肆都有告示提醒人留意隨身財物,以免被人偷去或遺下,告示多到好像很多人會丟失東西似的。寫得最特別的是一間新式藏餐餐廳,原文:「請您保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手機、蟲草等),如丟失本餐館恕不負責任!」

看見告示時,我隱隱怪責自己從來沒有隨身蟲草,好像人人都有手機和蟲草,而我只得手機。手機和蟲草還不算是貴重物品,只是隨身物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