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看中一個女人,然後左推測右推測她會不會也喜歡他。男人花了時間去接近女人的朋友,當然也常看女人的社交網站,也有與女人偶然傳短訊,約她吃飯。

二人吃過飯三次,然後,男人得悉了女人也有其他人約,男人就退縮了,覺得大家無緣分了。

我就說:「你都無追過她!」男人聽完之後有點愕然。我說,男人無送過花和小禮物,只是請她吃飯和接送過她。於那個女人來說,這些不算是追求,只是有人約她去吓街,於是,女人只會當對方是普通朋友。既然是普通朋友了,女人就安心被其他男人約出去。

可能有些男人真是這樣,自己對那個女人有好感,約了她去街就當成是追求。嘩,約你去街喎,又請你食飯喎,接送過你喎,已經是付出了,還不算是追你?

這算是追求嗎?追求的意思是,男人要表現出喜歡、迷戀、好想得到這個女人,他會傳來熱情的短訊,另外約會時會營造浪漫。

當女人感受不到這個男人的熱情,女人就不覺得對方在追她。女人會謙遜地想,男人只是貪得意約她去吓街。

追女仔要真係追,最起碼的是,要表現出想得到她。如果連這種激情都懶得付出,算了吧,反過來等待女人去追你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