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很多人都愛在街上放閃,穿情侶裝,大街大巷親密摟抱濕吻,如今大部分人都愛轉移戰場,改在網絡放閃了,打開fb,多謝老公多謝BB多謝Paco,閃得人眼都瞎了。

最近有對情侶朋友,忽然在fb狂Tag對方,一天貼好幾張親密摟抱互嘴照,文字肉麻,圖片惡心,幾乎去到48手與人形蜈蚣的程度,身邊人留言起哄,推波助瀾,當事人還熱心回大家留言,跟大家瞎起哄亂調笑,沒想到才幾天,一朝醒來,其中一方就Update Status,像明星似的單方面向大家朋友宣布,他倆已經分手了……

很多朋友都留言慰問,說很驚訝很難以接受。其實不必難以接受,因為真正恩愛的伴侶,都不會動輒放閃炫耀,愛放閃炫耀的情侶,很多時候,也不過是做給人看而已。

不管是在公眾場合還是網絡世界,大晒恩愛的男女,也許只是因為剛交往不久,為了確認雙方關係,或者讓周圍的人看到兩人有多相愛,才做出來的Roadshow而已;一起久了的,這樣做也不一定因為仍然熱戀,有時只是為了宣示主權,趕跑蛇蟲鼠蟻,讓他們知難而退的公關手段而已。愈是挽救不了,才愈是需要提示大家,兩人其實有多好,兩人曾經有多好,而這個曾經,是用來對比當下金玉其外的空洞的……

真正的恩愛,不一定需要放閃,更不需要別人祝福艷羨。做Show般的恩愛,只是公然做愛,當事人實際上有多享受,如人飲水,冷暖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