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一對中國夫婦旅遊北海道札幌,在便利店冰箱拿出雪糕未付錢先吃,中國籍丈夫與店員起爭執動粗被捕,事件重點不是先付錢或先吃的問題。

日本人購買食物時,習慣先付錢後進食,他們的觀念是,光顧店舖拿起食物或商品,未付錢前,手上的東西不屬於自己,既然不屬於自己,不可馬上進食,亦不應拆開非食物類商品的包裝。未付錢就先吃或先拆包裝,日本人認為是很無禮的行為。

我在日本目睹過母親帶同幼兒光顧麵包店,在收銀機前排隊時,孩子已開始吃麵包,母親沒阻止,結果遭到店內各人包括我的白眼。

今次札幌便利店傷人事件的重點是,店員並非要求中國夫婦先付錢而起爭執,店員示意中國夫婦馬上離開店舖;便利店有別於料理店,店內不准飲食,以免弄髒地方。有些便利店會另設空間及桌椅,讓客人吃喝在店內購買的食物及飲品,這種情況作別論。

中國夫婦認為便利店店員的動作是叫他們滾,丈夫大怒下抓住店員的頭髮並拳打腳踢,導致對方鼻子及面頰受傷。內地《人民日報》的國際版《環球時報》也報道了今次事件,為中國夫婦護航,指日本沒有法律規定不准先吃後付錢,沒錯,日本警方不是以未付錢先進食的罪名逮捕中國籍丈夫,但日本有法律規定不准傷害他人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