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il the lion,是一位明星,未看到近來的報道之前,我不認識這位明星,不知道在牠的國度津巴布韋牠是那樣的受歡迎。我對獅子,沒有鍾愛,只有害怕,我是連貓也怕的人(因為小時候被貓抓過),但即使我不愛牠,我也不會想獵殺牠。美國的一名牙醫在津巴布韋找了個獵人帶他打獵,把這頭在國家公園好端端活了十多年的獅子用步槍射殺,把牠的頭顱割下,再棄屍在公園附近。

我只想像獅子般咆哮一句:「做乜嘢呀你?」(當中刪去不能出街的字眼)到底一個怎麼樣的人,會以殺害動物為樂?被起底知道Cecil是他所殺之後,那牙醫還發聲明說他是有牌打獵、他所做的都是合法的,而他不知道Cecil the lion是誰。美國Live Show主持人Jimmy Kimmel問得好:「Why are you shooting a lion in the first place?」老一輩的會說:「有咩唔好玩要去玩殺獅子呀?」

喂!如果有「呢鋪癮」的話,怎麼你不去當雞販?當雞販你天天可以捏着雞隻的喉嚨割下去,你還可以每割一條喉嚨時用女巫式的戲劇性奸笑聲哈哈大笑幾下;怎麼你不去做庖丁?做庖丁你就天天解牛都沒人罵你,也不會在你家門前示威,還謝謝你把牛肉切得很好骨還骨肉還肉筋還筋!而原來呢條牙醫,真係有「呢鋪癮」,獵殺動物早有前科,高過人的棕熊、犀牛、鹿都殺過。看過那些照片後,請問,你還要不要那沾滿無辜動物鮮血的手來替你洗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