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展第一天,在出版社攤位為讀者簽名,簽了四個多小時,藝人朋友陳貝兒經過,問我你會簽多久?我說今天只簽四小時,明天回復正常,從下午直到晚上關門,每天如是,她睜大眼睛不可思議的說,怎麼簽這麼久?

對很多人來說,特別是藝人,簽名就是一場騷,跟他們現身商場或者街頭做的騷沒有分別,最重要是有記者來拍,沒有記者報道,來就白來了,所以現了身,做了訪問,目的已達,就功成身退,每小時的Working Hour那麼值錢,那麼珍貴,多待幾小時,不就白白蝕了五六位數字了麼?

所以書展期間很多藝人朋友落場簽名,也是快閃式現身,抓了眼球,混亂了現場,一陣騷動過後,就在鎂光燈下瀟灑轉身,不帶走一片雲彩。

他們的那種簽名方式就是工人啤膠罰抄,管你誰走過來,大筆一揮,就把書合上,謝謝下一位,有專人負責收書,專人負責揭書,不容許你多聊幾句,甚至寫下抬頭已經是中獎般的奢侈,可是這種形式的簽名與見面,對我來說,根本毫無意義,那我還何必要來?一早簽定一千幾百本屆時排隊付錢不就可以了嗎?

到書展簽名,是一年一度跟讀者交流見面,大家視線對上,好好聆聽他們想法與感覺的重要日子,每年第一天書展到場前,都有種初次約會的緊張興奮與不安感覺,害怕今年沒多少人會來,害怕承諾再見的不再出現,更怕自己這一年不夠努力,辜負了他們的期待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