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某報編輯通知,說我某篇愛情散文因為涉及性愛描寫,不能刊登。

今次發達了。這是我內心第一個反應。愈禁愈精彩,愈禁愈多人想看,我竟然寫出一篇被禁的文章!我要開香檳慶祝了!我當然立即把那篇被禁文章拿出來看,看完忍不住嗤之以鼻,然後頭上一百個問號—那篇文章無論內容以至遣詞用字皆溫和保守,連任何性器官以至露骨場面描寫都沒有提及,哪有禁制的必要?

自問寫專欄多年,甚麼能出街,甚麼不能出街,內心早有一把尺,只是近年媒體愈來愈保守退步,倒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實。別說政治題材不能碰,就算是描寫貧富懸殊財團商賈不公,也會被編輯「勸喻」修改,悲哀程度可想而知。

可是偏偏網絡文章就愈來愈重口味,羶腥色、粗口以至各種歧視字眼可以肆無忌憚漫天亂飛,也沒有人認為有問題,大家甚至因為愈多這些調味料才愈是覺得過癮,同時嫌我們這些在傳統媒體裏寫專欄的不夠過癮不夠濃味……

各位大哥大姐,不是我們寫不出,也不是我們不敢寫或者不想寫,而是根本現在就是玩雙重標準,我們寫得出也不能出。既不能出,寫來幹嗎?人家可以起腳可以插眼可以偷桃也不犯規,我們卻要戴着拳套不准起腳不准做出任何不君子行為,誰比較蝕底?誰又較易出位?

傳統媒體之所以慢慢衰落,缺乏競爭力,有時候是因為他們抱殘守缺,作繭自縛,有些標準是應該恪守的,但有些只是害怕出錯,怕麻煩怕孭黑鍋,缺乏胸襟與承擔的懦弱表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