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信仰和犯罪動機等問題,法律容許安樂死的爭議仍多。不過,許多城市已經接受放棄急救的協議,包括香港,有需要的人可以預先白紙黑字的簽署拒絕搶救,讓家人和醫護人員知道萬一昏迷,不用過度搶救,或插喉用機器維持呼吸。

有些病人中風昏迷,搶救後全身癱瘓,或長期昏迷,拖延一段日子離世。跟多病的長者一樣,有人不願繼續接受治療,寧願靜靜離去。有人無論如何都要活下去,躺在病床自有生趣的。由於病人沒有反應,家人只好繼續照顧,我總覺得預先表達意願較好。

在內地醫院復康科實習時,最先在昏迷的病人頭上施針,頭頂的百會穴是重要穴位,加上附近的四個穴位合稱四神通,普通人很少用,多用於昏迷和癱瘓的病人,即使手勢不夠好,病人都不會痛,起碼不會喊痛。

這些病人不會痛苦,痛苦的是最後留下來的家人,通常是母親。有些配偶走了,有些要上班養家,每日不離不棄到醫院探望的就是有點年紀的母親,這是花錢又近乎無望的治療,但卻沒有跟她說放棄較好。

內地醫院倒不用病人簽署預先拒絕搶救協議書,因為醫院要自負盈虧,連救傷車都是醫院的,如果現在沒有人負責醫藥費,或不夠錢,醫護人員不會搶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