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中日本岐阜縣發生了一件趣事,一個四十三歲男人在當地一間超市高買被捕,他向警方報上名字,叫福山雅治。

警方最初已不相信疑犯真的叫福山雅治,但奈何不了他,因他身上沒攜帶任何身份證明文件。香港法例規定,每個人外出都必須攜帶身份證,但日本沒有這種規定;在日本,駕駛執照或工作證可說是最佳的身份證明文件,但如果一個人未考獲駕駛執照,並無業,身上真的沒有任何文件能證明身份。

日本人在本國入住酒店又如何呢?入住登記表上的名字、年齡等資料任由自行填寫,櫃台職員不會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即使填寫名字是福山雅治,職員也不會質疑亦無權質疑,全憑信任。然而外國人在日本入住酒店,須出示護照以證明身份。

回說因高買被捕的「福山雅治」,傳媒明知疑犯亂報假名,報道時說有自稱福山雅治的人涉嫌高買;直至上月底,警方憑疑犯的隨身物品去到他的住所,確定他的實名,他叫山中八記。山中事後承認不希望自己的實名被公開,才自稱福山雅治,最搞笑的是他其貌不揚,前額頭髮稀薄,樣貌跟真正的福山雅治相差太遠。山中如果最初如實報上真名,高買這等輕微罪行根本不會被傳媒關注,他虛報假名,反而成為傳媒最佳的花邊新聞,完全弄巧成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