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公司推出嬰兒高跟鞋,每對34.99美元(約271港元),已售出一千對,那些買嬰兒高跟鞋的父母應要再教育,那是傷害骨肉的第一步。

近年有外國雜誌用濃妝艷抹的女童做封面,她們的父母往往是模特兒。不少人批評他們扼殺女孩的童年,幾歲人仔就要煙視媚行,討好誰呢?

女嬰未識行就要穿高跟鞋,無疑扭曲兒童本性。全世界的醫生都可說出常穿高跟鞋的壞處,女性愛穿高跟鞋是個人選擇,為女嬰穿高跟鞋就是父母愚昧自私。這件事反映生產商唯利是圖,也可見腦殘的父母也不少。

在內地實習時遇過因常穿高跟鞋引致筋膜炎的病人,她還有腳趾外翻情況。醫生勸她不要再穿高跟鞋,女子異常堅持,醫生再勸,她說:「忍受痛苦才有好結果的,暴風雨過後有彩虹。」

我低頭忍笑,她幾乎說齊那些大海航行靠舵手之類的內地流行套語,無視穿高跟鞋損害健康,只有痛苦過後更痛苦。

醫生耐心解說穿高跟鞋會令病情惡化,打針食藥都無用,女子堅持不能不穿,醫生只好處方藥物,說下去也許要轉介她去看精神科醫生。

高跟鞋普及以後,內科、外科、骨科和脊醫等都多了原本不用看醫生的病人,希望這種情況不要蔓延到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