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馬路交通與日本的馬路交通存在一個大分別,香港是汽車優先,日本是行人優先。

日本在人車爭路的情況下,汽車會讓行人先行。舉一個常遊日本的港人都熟悉的例子,在池袋車站東口那條藥房、遊戲機中心、料理店林立,UNIQLO剛在那裏新開了SUNSHINE 60通店的長街,人車共用,當汽車駛過遇着行人阻路,出於行人優先,司機不會響號,會耐心地等行人先走過,或者改以龜速行駛,扭方向盤避開行人。換作是香港,司機遇到行人阻路,恐怕會將響號當成樂器的小號大號,狂響車號來個大合奏。香港的斑馬線理應由行人優先,但在斑馬線前會主動收慢及停車讓行人先過的司機,不夠一半。

曾隨團來過香港旅遊的日本朋友告訴我,導遊提醒他們一班日籍團友,香港有別於日本,行汽車優先制,不可再像身處日本那樣施施然地走路,若以為汽車會讓行人優先,很容易釀成交通事故。

日本的馬路交通繁忙,有些燈號設計到令人車直接爭路,例如駕駛者明明看準綠燈轉左,可能遇上左邊那條小路的行人交通訊號也是綠燈,行人正在合法過馬路,汽車讓行人優先之餘,也可合法地左轉行駛。

日本人大多禮讓及公德水平高,才不會構成高風險,若在香港實行這樣的交通設計,後果不敢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