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薯條,大人小孩都愛吃,而且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吃法 ,蘸茄汁抑或沾芥末吃,各有所好。不過任它再好吃,亦只是碟上的小角色,豈能當飯食?直到一次試過Poutine,才知道薯條原來都可以做主角!

猶記得兩、三年前曾掀起過一股薯條熱,New York Fries、Chips Republic等過江龍一窩蜂擁入香港,走在街上,不少人捧着一大碗熱辣辣薯條品嘗,而我和友人都認為前者較為正宗。走進店內,光是口味選擇已有排揀,皆因款式實在太豐富,單是醬汁就有辣椒醬、芝士醬、酸忌廉、Gravy(肉汁)……還不計番茄、煙肉、葱粒等配料,試過你就知道原來食薯條可以如此多花款。

終於揀定了,吃一口,果然沒有讓人失望,相比起連鎖快餐店那種油淋淋、軟腍腍貨色,新鮮手切薯條即叫即炸,並連着薯皮,更有營養之餘,咬下去口感更加脆卜卜,還牽出芝士絲。原來這種食法源自加拿大經典小食的「Poutine」,雖然其貌不揚,像燉壞了的食物,但無論在街邊小店,還是高檔餐廳,都會在餐牌上見到Poutine的蹤影,可見其受歡迎的程度。據說發明此美食的,是一位小店老闆Fernand LaChance,最初因應客人要求在薯條中加入芝士,後來又有其他人改良並加上Gravy,慢慢演變成終極版Poutine。Poutine看似很易炮製,但當地人講求新鮮,薯條要即叫即炸、Gravy需熬煮半天、芝士要用尚未熟成的,三種東西加在一起才是Perfect。至今有人會用豬肉汁、雞肉汁、鴨肉汁、鹿肉汁,甚至鵝肝醬肉汁來代替Gravy,食法愈來愈「豪」,像要把這不起眼的薯條發揚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