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縣一對姓齋藤的夫婦為女兒命名而提出訴訟,訴訟歷時一年多,早前終於有結果,他們獲准用女巫的「巫」字作為女兒的名字。

齋藤夫婦在2012年誕下第二名女兒,當年正值三重縣伊勢市伊勢神宮的「遷宮年」,伊勢神宮供奉的是天照大神。何謂「遷宮年」?天照大神是位怎樣的神明?請參照2012年在本欄刊登過的《遷宮年》及《神道與天皇》兩篇文章。齋藤夫婦定居的松阪市與伊勢市鄰接,他倆覺得女兒生於「遷宮年」是一種緣分,打算為女兒命名為「天巫」。天,寓意天照大神,巫,寓意神道教的女性神職人員「巫女」。日本已訂立了性別平等法,招聘時不可指定性別,可是神社只聘用巫女,沒有巫男,卻不成問題,因為這是神道教的獨有傳統,獲得豁免。起初松阪市政府拒絕齋藤夫婦登記「天巫」這個名字,日本戶籍法規定了只有二千九百多個漢字可用於改名,當中都是常用易寫的字,但不包括「巫」字。齋藤夫婦認為「巫」字既常見又易寫,不服而提出訴訟,打到名古屋最高裁判所,獲判勝訴;法務省(等同司法部)為此修改戶籍法,加入「巫」字。

用「巫」字為女兒命名只是小事一件,不值得稀奇,如果知道1993年曾有對日本父母嘗試為兒子命名為「惡魔」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