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很少看電視,沒看最近惹起爭議的旅遊節目。不過,看見fb的朋友寫看完第一集就投訴,因為節目太重物質和金錢,影響學生價值觀,其他網友紛紛留言責罵。

我沒有看就沒有發言權,稍為看過的已是走過所謂烽火大地,實際是安全過落街買報紙。由於期望電視台製作多元化節目,曾經讚賞,避談節目的狹隘思想。

比方說,難得拍攝伊朗的書店,男主持卻聚焦在以前的書有女性泳裝照片,還千方百計想親近當地女性以及想參觀女性內衣店,台前幕後都不知道伊朗有值得介紹的地方似的。

電視發牌條例規定免費電視要製作及播放兒童和文教節目,因為免費電視節目對市民的影響最大,必須顧及社會責任,擴闊市民視野,帶領潮流。然而,本地電視台只會抄襲,並不鼓勵創作,或照搬收費電視較多人看的節目,不斷自我重複。如果沒有法例限制,難以賺錢的兒童節目或已消失。至於文化藝術節目,也許放在最少人看的時段,我沒看過,不知有多少人知道。

電視旅遊節目常有幾個靚女大喊「嘩,好靚呀!」「哇,好食呀!」「呀,好有口感呀!」「噢,好熱鬧呀!好多人呀!」

旅遊節目從來是食食食買買買玩玩玩,要投訴不如全部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