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講到幾十年前一宗荷蘭牧師通姦的案例,今日又講同期一宗加拿大牧師被審案件,此案牧師自己沒有通姦也沒有犯姦淫罪,但可能比他自己犯罪更可怕!因為他鼓勵別人犯罪,而且提供場地,簡直就是魔鬼牧師!

話說在1964年的法庭上,這位叫做「郝士保」的人,被控五項罪名,案情指他鼓勵未成年男女發生性行為!他原本被控八項罪名,但其中三項被撤銷。對於頭五項,牧師始終不肯認罪,但仍然被扣留獄中。記者於11月16日聽審,辯方竟然要求精神病專家作檢查,也就是說牧師精神有問題,不應被控。試想想有多麼可怕,一位疑似有精神病問題的牧者,竟多年來帶領着教會,教會高層及信眾無發現嗎?而控方則不同意他們以精神問題來洗脫罪名。辯方還求情指,被告已被革職,已經好慘,因此應被輕判,失去工作已是對他極大的懲罰。此牧師被控的罪名只是縱容少年發生性行為,前後開庭十四天,出庭作供者卻達六十人,不准公眾旁聽,也不能公開少年姓名。

證人指出,他們發生性行為的地點,是在教會的看更空房內,事發在1963年7月至1964年6月期間,長達一年的時間,他們做這事是得到郝士保的鼓勵,原來每次星期五晚會或平日上課之後,又或是星期六晚牧師練習講道的時間,他們就被准許在房內發生性行為!其實真係離奇,一個基督教牧師、一間教會,竟然發生此事。再加上少年們都是未成年,一般情況下,保護少年免受性侵也來不及,還要去鼓勵,這種牧師到底在想甚麼呢?你可能會想,60年代發生的事,今天不會再出現了吧!真的嗎?你真的這般天真?這個年代可能發生更可怕的,只是你不知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