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課上,學生問我為甚麼他已經遵照我教的人物描寫手法,列好角色背景表以及有助人物有血有肉的小技巧,但是角色仍然很模糊很沒靈魂,我說,是不是因為你還沒有清晰賦予你的角色一個很重要的生存動機?

所有角色都應該有動機,不管是生存動機還是他每個行動背後的動機。不一定是推理犯罪類型作品才需要賦予角色背後動機,其實任何角色都需要。很多寫得爛的小說要不是所有角色都沒有明顯動機,或者動機模糊矛盾,要不,就是只有主角才有動機,其他角色包括歹角都像行屍走肉,行事毫無動機可言。

角色要有動機,才會有情緒與目標。古今中外出色的角色都一定有明顯而且能讓人共鳴的動機,譬如說武俠小說的主角,他們的生存動機大多是為了復仇或者爭做武林盟主,警匪推理犯罪作品的主角動機就是查出真相,找到兇手;就算是愛情小說,也有動機可言,為甚麼他為你默默付出那麼多,為甚麼那個人願意為你擋刀擋槍,欣然赴死,就是因為他愛你,愛就是他行事的動機……

一個人不可能無緣無故對一個人好或者不好,背後總有動機,只是當事人是否願意深究或者承認而已。做人需要有動機才能成事,角色也需要動機才能立體真實得像個人。

沒有動機就沒有動力,沒有動力,小說就如拉牛上樹,搵戲嚟做,割裂迷失,而沒有動力的人生,跟沒有動力的角色一樣,都是浪費與糟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