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時代,有些少零用錢就會儲起,去買自己心愛卡通人物的東西。文具、精品,只要是那個卡通人物的都買,經常買到掏空錢包。長大了有一點點醒覺,知道買了也太Cute用不了,有一段時間停止了這瘋狂行為。可是有譚嬰兒之後,那購物劣根性又起!有藉口了!給譚嬰兒用!

又因為近日有朋友開了精品店,入手更方便─這個《Toy Story》拉鏈包包好美啊!用來放譚嬰兒的紗巾一流,買!這三眼仔造型貼紙太可愛!可以貼在譚嬰兒房間的牆上裝飾,買!嘩!這大眼仔的投影燈籠太精美,譚嬰兒中秋時可以玩啊!買!精品購物狂再次育成!

朋友店裏入的,都是日本限定的新奇東西,很多在香港都沒見過,怎麼忍得住呢?其中一款令我泥足深陷的,是筆!一支可以「擦得甩」的原子筆,墨水是特製的,寫後只要用筆頭上的塑膠粒擦擦,字就消失。我起初只買了一支,發現蠻好寫的,這擦得甩筆原來還有其他顏色!購物蟲咬我了!一口氣買了四色,還為自己鋪上美滿藉口─現在常要填譚嬰兒的報學校表格,有擦得甩筆,不用改錯帶,整齊多了!可是店主後來提醒我,擦得甩筆是用熱力的原理去掉顏色,所以寫了字的紙別拿去影印啊!高溫超過攝氏60度會令字消失,要待回到攝氏負10度才再出現!OMG!有一份表格已經交了!如果該校的老師拿了去影印的話,就要大吃一驚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