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透過不同機構助養小孩,每次收到年報都會看一遍,最終定期助養香港宣明會的兩個小孩,因為機構的行政開支只佔籌得善款約2%。

我不定期捐錢給奧比斯和香港無國界醫生,前者行政開支比例跟宣明會的相若,後者逾3%。我也捐過錢給香港公益金和東華三院,前者行政開支高達7%,後者沒有公開數據,每年寄來勸人捐錢的單張也沒有附上財政報告。有些人諷刺行善者用錢買自我感覺良好,或捐錢買天堂通行證,我認為無論出發點如何,捐錢始終是好事,不要好心做壞事就是。曾有外國流行樂手籌得巨款,被人揭發行政開支佔一半以上,另有不同名目支出,助人的錢不足一成。更有獨家慈善機構醜聞層出不窮,至今沒有交代善款去向。

最近籌到許多善款的機構的行政支出比例偏高,撥作研製新藥的善款也難以監管。比方說,甲申請錢研製新藥,花光了事,乙申請撥款研製新藥,花光也沒結果,大家仍可說積極運用善款的。

去年開始捐錢給突破機構,僱員薪酬低於市價,除出版外,更以低廉收費提供青少年和婚姻的心理輔導,實際幫助受困擾的市民。我捐錢是量力而為,微不足道,只想說我要知道善款用途才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