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美國的初中同學,無視雙方父母反對,義無反顧的愛,愛到她珠胎暗結,他輟學養家。

兩人未到不用家長簽名的合法結婚年齡,也沒有尋找支援,他寧願做黑工掙取微薄薪酬,租住品流複雜地區的地下室,有一扇不能開的窗,抬頭只能看見來去匆匆的路人腳步。

她生下兒子以後,勸他回校讀書,由她工作養家。他知道必須完成大學課程,才可給妻兒安穩生活,只好盡量抽時間照顧孩子,讓她出外工作。

她帶同兒子出席他的畢業禮,鄰座的人跟她閒聊,以為她是他的姊姊,她望向台上穿學士袍的他,驀然看見兩人的鴻溝。

他開始在華爾街工作,儲錢跟她結婚搬離地下室,但她拒絕。她為愛情犧牲學業,她的初中程度見識已無法跟他的朋友溝通,她甚至無法陪同兒子溫書,因為孩子的功課對她來說開始有點深奧。

他們深愛對方,從沒改變。然而,他們的愛情無法離開地下室,即使他不願放棄,心裏也明白大家無法同行下去。他無法變回單純的初中生,她也無法走進他的生活圈子。

她望向地下室的窗,很易認出他的皮鞋,知道他來探望她。她有時想,假如他們讀大學時才相識戀愛,她可會穿高跟鞋跟他一起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