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陣子朋友從外國回港,在電話中我取笑他說:「大情聖找回前妻沒有?」他回:「愛情的事你是不會明白的!」對極!對愛情這回事我完全摸不着頭腦,由始至終只覺大部分人參加了一個叫「愛情」的宗教!最慘係大部分信徒完全不了解其宗教信仰。早前著名影星羅賓威廉斯在家中自殺身亡,有說法指他除了因抑鬱問題走上這條不歸路外,還有金錢問題!好多人也不敢信一位賺數以億計的荷里活藝人竟然有財困,原來這來自他的愛情、三段婚姻的後果!報道說羅賓去年底接受某雜誌訪問時透露:「離婚相當昂貴,簡直是從你錢包撕開心臟。」他先後結過三次婚,跟第一任在1978年結婚、1988年分手;1989年迎娶第二任,卻在2010年離婚;至2011年與現任妻子結婚。據說他付給前兩任妻子的贍養費超過三千萬美元!第二次離婚更令他幾近破產,迫使他賣掉加州豪宅並返回電視台拍垃圾劇!這就是愛情的代價。

愛情這宗教根本就是搞邪教活動,開始拍拖後,佔據的不僅是對方的身體,還有時間、精神及不斷付出金錢!對方要隨時知你在做甚麼!在社會學角度看,只有邪教才有這現象,而雙方也心甘命抵的。兩個信徒要入教就需要儀式,就是一次過花大筆錢但又不是為自己的婚宴或行禮。古時則拜過天地就成事了,不要甚麼見證;現在的入教儀式卻要全世界觀看並拍低作證據!要發誓一生一世,無論生老病死也不叛教,還有那超過十分一的奉獻!比邪教更恐怖的是,離教就不用奉獻了,但愛情是你一旦離婚就要付高昂贍養費,毒過邪教!

不過,許多人一生就是為愛情教賣命,由十幾歲開始至死亡!其實為乜?我這個旁觀者只能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