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踢足球,剛過去的世界盃我看過的賽事一場起兩場止,甚至有擔心過如果將來譚嬰兒喜歡的球類運動,不是譚先生最喜歡的籃球而是足球的話,他會否因此而加入Donald、小儀的「矮人協會」 。

以為世上所有的足球我都提不起興趣,直至遇上「泡泡足球」 (Bubble Soccer) ,我才知道我錯了。泡泡足球在外國早已盛行,玩法大致跟足球一樣,不同的只是玩家身上多了個大大的吹氣Bubble,試想像一個吹氣沙灘波變成人咁大,一笠笠了在身上,只剩下你雙香雞腳留在泡泡外,活像兩條竹籤拮着粒巨型透明魚蛋。

一位到澳洲Working Holiday的香港人,在澳洲試玩過泡泡足球之後,覺得非常過癮,就把泡泡足球帶了回來。我們《好出奇》團隊有幸親身試玩,一玩之下,癮已上!初到場地時還口響響說怎麼場地那麼小,不夠半個籃球場大,點夠踢呀?球證說上下半場各打4分鐘,合共8分鐘,甚麼?施丹落場轉兩個身、蘇咬雷斯咬人半下都已花掉8分鐘啦!豈料笠上8公斤重的泡泡之後,跑2分鐘能源已亮紅燈,更發現泡泡足球的精妙之處不是踢波,而是撞人!大家都穿上大泡泡,不怕受傷,四處碰讓對方變成滾地葫蘆打幾個後空翻,好爽!對方才剛辛辛苦苦爬起,笑得還沒回過氣來,你又去碰他一下,他又滾下去,好過癮!完全不需要球技!我想這就是我覺得泡泡足球好玩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