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果說自己是個創作者,那麼「破壞王」也許是本人花名!話說早前Rosa因為要拍攝單元電視劇,深夜致電,表示想找些舊的劇團海報。我說早兩年在伊斯坦布爾舊市場,買了幾張六、七十年代的舊海報,看她用不用得着?她說:「千萬別借太珍貴的東西,破損了賠不起!」我回一句:「破損了也無所謂,蝕得起……我係咪太寸呢?」事後我在回想,一生人真的破壞過太多太多東西了,首先回想到九十年代時,老友在鳳凰台工作,來我家拍點東西,把某相架打爛,她不好意思,我說真心不用理會,不打爛我又怎買新的?

可是有些東西,不是可以重買的!話說在我小時候,大舅母從美國來港,把她的家傳之寶拿給家人鑑定,我不懂事,硬要拿來看,但一拿在手就掉到地上,那家傳玉鐲就打爛了!又有一次小舅父從某考古地點帶回一些古瓷碗,由於有沙石在上面,要輕輕敲掉;見他玩得咁開心,趁他離座,我又要敲!於是我輕輕一敲,那相信是宋代的古瓷碗,一下就裂成三塊!又有一次向母親取了個清代瓷帽筒,話要用來插花,放了水後,一個不小心掉在地上,完全粉碎!乜啲古董咁化學o架!

而事實上,在我家古董店被我弄破的唐宋元明清甚至更古的文物、銅器、瓷器、字畫……真係多不勝數。被打破的東西旁,總有些大人站着,而我會用蠟筆小新的腔調說:「你哋啲大人真係唔小心,點可以畀古董小朋友玩o架?」擰擰頭,然後慢慢走開!其實雲海童年真是破壞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