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是活在怨氣沖天的城市,我們愈是難以感受到何謂快樂。我們甚至發明了複雜負面的「沒有不快樂已經很好了,還敢奢求快樂?」這種卑微思維,快樂?快樂要錢o架喎?沒有消費怎可能快樂?

英國有網站做了個有趣的小小調查,發現令都市人開心的十件事中,原來很多都不過是瑣碎小事,譬如說你完成大堆工作,在電台剛巧聽到你喜歡的那首歌,購物時換取到免費的東西,或者發現你想買的東西剛好有折扣優惠,都能讓我們樂上半天,心情變好……

我不知道別人遇上這些微小的快樂能夠樂上多久,但我的經驗是,微小的快樂總是並不持久,而且很容易被微小的不快樂與煩惱輕易毀掉。能夠在小事樂上半天的人,一定是思想很簡單、內心很強大的人,不然,你根本無法對多如微塵的微小煩惱與惹人毛躁的不快事免疫……

調查還說,曬太陽、擬訂假期與旅行、在新床單上睡覺、得到陌生人的讚賞 (街市與茶餐廳的人喊你靚仔或者靚女應該不算吧) 或者在口袋裏找回零錢,都可以令人感到快樂——好吧好吧,為了讓我接下來的人生更容易感到快樂,我決定把一堆零錢與紙幣隨便塞到每一條褲子與衣服口袋裏,讓自己無時無刻都有執到寶、檢到賺到的樂趣,可是,如此人工與刻意才能讓自己有點微小的快樂,本身,又是否更巨大的悲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