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物語:稚子無辜
即使不願重提近年禍及孩子的港聞,相信大家腦海記得幾宗。有些是男人不忠,女人為了報復,殺害兩人親生的子女。有些是男或女不忠,一方精神異常,孩子變成報復對象。即使男女和平分手,離異後,孩子往往變成被兩人拋來拋去的「人球」,未及成長就因犯法或被害見報。
有個朋友說話很有見地,她認為結婚前不用考慮太久,但不要急於生兒育女,看清楚那個男人才生育也未遲。因為結婚錯誤,可以離婚。要是胡亂將小孩帶來世上,可能是永遠無法補救的錯誤。
以現實例子來說,甲和乙結婚,生下丙。甲和乙離婚,再娶丁。丁將丙視為己出,兩人培養母女感情。然後,甲再有其他女人……甲和其他女人可以不理,無論將愛情說得多麼偉大,也離不開一個貪字,貪婪的人總是害己害人的。丁是成年人,既然選擇跟甲一起,無論對錯,都要自己承擔和解決問題。
整件事最可憐的是丙,丙跟母親乙可有感情呢?丙視丁為母親,抑或別無選擇呢?如果丙視丁為母親,丙如何看甲和其他女人呢?
當被問及最快樂的記憶時,許多人說出童年片段,我們總是想起天真無邪的快樂日子。現今兒童在男女關係錯綜複雜的社會長大,還有多少兒童可以開心無憂度過童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