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看衞視中文台宣傳國際版《我們結婚了》,看到跟韓國明星拍拖的台灣女神代表是敦雪芙,我愣了一下,奇怪這個短髮美女怎麼竟然長得這麼像台灣近年大紅的氣質宅男女神郭雪芙?究竟是人有相似,還是有哪位演藝圈新女星見郭雪芙這麼紅就立刻跑去整形整成她的模樣,就像那堆小林志玲跟貢米之於張栢芝那樣?

後來,當我看到旁白寫「一對不同國籍的男女被揍在一起」,我就恍然大悟了。當然,就算我沒看過這個《我們結婚了》,也不會笨得以為這個節目是那些整人節目,把一對男女抓起來狂揍,既然你不願意跟他一起,我們就揍你,揍到你願意為止—當看到「湊」字被誤寫成「揍」,「郭雪芙」慘變「敦雪芙」,我也不知道該好笑還是該安慰,好笑是因為貽笑大方的錯別字讓這個節目看來好像更有趣更神秘,而安慰卻是,原來錯別字不是香港這個城市最常見的特質,所謂文化水平比較高的台灣跟內地,其實也不遑多讓。

就算這釀成國際笑話的廣告獻世了大半個月後終於改回正確再次面世,我還是無法為近年不斷插水、讓人傻眼甚至丟人現眼的整體文字水平感到憂慮。寫錯字沒關係,最可怕是一層又一層Proof Read的上級竟然沒有一個人看得出哪個字原來是錯的,才教我們毛骨悚然。下次會不會連節目名稱也會誤作《我們結昏了》?結昏結昏,真的沖昏了頭,才會跑去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