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男人,自己不講究吃,對食物無熱情無追求,又不重視環境的享受,但他走去搞餐廳。大家就猜,這間餐廳大概食物普通、環境一般,真的無謂幫襯。奇就奇在,他憑這種心態,卻認為會有錢賺有得做。他的想法是,係人都需要食。

嘩!難道他以為,其他人會肯付錢求其食?他覺得,大家都是無味覺的?又或是,他根本看不見周街都是好餐廳,有選擇的話,不會有人想幫襯他。

無人介意他想賺錢,但大家介意他完全不明白群眾心理。我們追求的是既美味又環境不錯的飲食享受。他不準備提供,卻認為能從中取利。一間食物求其環境又平凡的食肆,只適宜開設在山旮旯,天遠地遠,只得他一家食肆,大家就被迫去幫襯。

他可能覺得自己是商業奇才,為賺錢而賺錢。可是,他太低估市民的智力,試問,誰會甘心給錢他去賺?試過一次如此無誠意的食肆,大家只會取笑和柴台。

偶然會聽見有些人真是這樣,他對該行業無真正興趣和熱情,卻覺得可以從中獲利。

世上哪有這樣的事?要做得好,要有收穫,就起碼要喜歡。連喜歡都做不到,這件事,毫無正能量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