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慨嘆回歸以後,政府政策令不少中產人士失去職業尊嚴,例如社工、教師和傳媒工作者。

從事上述行業的人多是大學畢業,有些擁有專業證書,選擇的原是終身職業,有些人入行時別具抱負,例如不少社工一心幫助弱勢社群自力更生,許多教師致力作育英才,有些編輯和記者都要為公眾報道真相,並非單單看薪酬工作。

跟所有行業一樣,行行都有差勁的人,特區政府卻將異數視為常數,例如先要教師不停考試,大學證書像不能證明教師識字似的,現在還要證明自己沒有案底。還有,新入職的社工跟資深社工同工不同酬,傳媒工作者的薪酬和社會地位也今非昔比……英國的普通法是假設人人無罪,司法制度寧縱毋枉,審判定罪前,沒有人要證明自己無罪的。政府和教育界以虛偽的私隱為理由,捨棄查核罪犯犯罪紀錄,反而要新入職教師自願自費申請「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所謂自願就是你不申請就不獲聘用,這是違反普通法原則,以不合情理的法例令奉公守法的市民未上班已有陰影,同時令職業尊嚴蕩然無存。

我們不能忽略逐漸傾斜的制度,如果不合情理的事變成常規,奉公守法的市民就要申請大堆文件證明自己不曾犯罪,變相活在無形的囚牢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