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想紋身,我問他想紋甚麼,他說還未想到,那我就叫他不要紋了。如果還沒拿定主意的話,先別要約紋身師傅,決定好自己想紋甚麼才行事吧。友人是做飲食的,我們打趣說不如紋一雙刀叉在前臂上,左手刀、右手叉,雙手交叉就像刀叉交叉,那人人都知道你是做飲食的啦!不過我們也只是說笑而已,友人當然也不會接納這荒誕的提議。

紋身是一輩子的事,在我心目中跟婚姻一樣,也是一輩子的事,不會改變了,所以我的第一個紋身紋的就是自己的結婚日期,我深信我這一生中就只有這一個結婚日期了。如果還未想到想紋甚麼就去紋的話,那只是潮流,等於換衣服一樣,不值得成為一件紋了就抹不走、洗不去的事情,那也像是跟自己的一個承諾。

當然你可以說,現在可以洗紋身啦,對,現今科技是可以用激光打走原來的色素,但如果你認為可以像換一條頸鏈襯衫般換紋身,而你又覺得值得用那痛楚來換頸鏈的話,你當然可以照做。

在外國親子網站上看到一則新聞,幾個月大的兒子手上虎口位置有一小個像地圖的胎記,於是媽媽就在同一個位置弄了一個跟兒子胎記同樣形狀、同樣顏色的紋身。Wow!我認為這很Sweet!兒子的身體裏的所有東西也是從母親處出來的,而兒子皮膚上的胎記,成為了媽媽身上的標記,兩母子跑也跑不掉了。古語說身體髮膚,受諸父母,現在父母髮膚上的小東西,卻是受諸於兒女,這種親密和互動,很甜、很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