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懲人節
終於有人忍不住說,情人節,根本就是懲人節,懲罰天下情人的節日。
就算你搬出聖華倫泰的典故,我也傾向相信,情人節根本就是懲罰情人的可怕節日,還要是凌遲那一種。世上有甚麼工作是做得好不會加分,但做得不夠好卻一定扣分,甚至在那天會扣雙倍分數?有啊,就是情人節囉。
一直以來,我不曾聽過有哪對情侶因為情人節做了甚麼很浪漫的事而讓兩人感情加深,但是做得不夠或者做得不好,讓兩人關係變差、吵架嫌棄收場的,卻每年都有不少。如此吃力不討好的事情,為甚麼我們每年還是要重複受苦,互相折磨,互相懲罰?
也許,情人節所有被認為是常識,老奉應該做的送花送禮燭光晚餐,根本就是那些沒有情人的單身男女藉機報復平日放閃招搖的情人的毒計。哼哼你們這些旁若無人的連體嬰,就看你們經過這晚後,還能甜蜜多久?
所有臨近情人節紛紛出籠的Do's & Don'ts,那些情人教戰守則,都只是懲教。每個都只是勞改犯,教了不一定做對,只是避免做錯,或者別錯得那麼離譜,然而情人節偏偏不是少做少錯的一件事,講多一定錯多,但少做,在欲求不滿又愛面子的另一半面前,卻只是錯得更離譜,更該打該死的殺頭之罪而已。只可惜真正該死的,是我們明明已經離開了這個懲罰我們的懲人,在下個情人節來到之前,卻又急不及待再找新的情人,重複懲人與被懲的輪迴,自虐二字,從來都是戀愛的潛台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