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爆乳海報讓小學生天天忍不住自瀆,最後竟怪罪到林志玲身上,要求市長處理,這個世界,已經變得很奇怪了。

小時候我曾經對着葉子楣用糉葉包着雙峰的性感周刊封面打手槍,但我不會白癡得去怪葉子楣或者糉葉,因為就算再多的血液湧到剛出毛的下體,你還是懂得,你忍不住是你自制力有問題,跟你的自瀆對象無關,她們都是無辜的,你思想上強暴了對方,還跑去投訴怪罪,那跟「o趙完唱」的壞人有甚麼分別?你還是人嗎?

只有在價值觀扭曲的國度裏,才會有這種反客為主、反黑為白的荒謬觀念。孩子對性好奇是正常,自瀆也沒甚麼大不了,趁機好好灌輸他正確面對自瀆與性行為的態度就可以了,怎麼可以反過來要求撤掉海報或者怪罪志玲姐姐呢?難道我可以怪責學校裏漂亮性感的女老師害我晚晚打手槍無心向學而要求把她辭退,或者立法強迫街上所有女人都穿樽領與長褲,以免不小心又惹我性衝動麼?

有些孩子只是心智未成熟,有些卻是谷精上腦,儘管他已經天天打手槍。要是他的要求得逞,這種孩子長大後會變成一個怎樣的男人呢?他會用甚麼觀念與態度看待女性呢?跟志玲姐姐的海報與自瀆問題相比,我認為,這個問題,才更需要正視。很多思想扭曲、不懂尊重女性的變態強姦犯,都是從小時候開始萌芽成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