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曾吹過一陣Hip Hop熱:LMF、農夫、24味、MC Jin等都是成功Rap入主流的例子。雖然本港Hip Hop發展不夠熾熱,但亦無損嘻哈狂熱分子的熱誠,如有「香港Freestyle之王」之稱的MastaMic。即使未聽過他的作品,應該亦睇過其廣告,如幾年前拿着飲品招積地說:「關你咩事?」,今年又在車廂叫大家讓座。這位近年備受主流追捧的Rapper,最近踩入學術界,獲邀到香港大學主講Hip Hop課程,讓大學生全面地認識Hip Hop。對於創作,他只講真話,一字一句都是真實經歷,堅持Keep it real,Yo!

MastaMic解釋:「Rapper之所以叫『MC』,有兩個意思:Master of Ceremony及Microphone Controller。You are controlling the crowd。」

MastaMic表示,不說太長遠,但起碼看到在未來幾年,自己仍可在Hip Hop發展。這亦證明Hip Hop在本港有一定的發展空間。

用心做音樂,希望每首作品都有潛力做派台歌。

Jay Z

G-Dragon

MC HotDog

About MastaMic

自2005年起開展Hip Hop生涯,更獲得「香港Freestyle之王」的美譽。2011年,成立自家的獨立唱片公司—MASTA&CO.。過往跟多個本港及海外藝人和團體合作,除Rapper及Hip Hop藝人外,還包括流行歌手,其中跟關楚耀合作的單曲《佔領》曾登上叱咤903專業推介冠軍位置。

寫Rap,由打口碟開始

80後的MastaMic,自小鍾情Hip Hop,當時純粹流於概念性的喜愛,做相關的資料搜集,但不會落手落腳創作。本來在香港讀書的MastaMic,中六時被踢出校,輾轉間被送到武漢大學攻讀法律。「當時我讀文科出身,不知有何科目適合自己。從前在TVB劇集中見到律師劈酒呀、上庭嗌Objection呀,我以為這份工好容易,讀落才知道不鍾意。其實讀Law不難,正常邏輯思路的人便OK,我覺得難在記嘢,法例細節要記,概念要好清晰。」

MastaMic最難忘第一次去北京,參加報考內地大學的課程。北京那些歷史名勝景點,他一個也沒到過,但當地大部分夜場、Live House他就統統去勻,同時亦結識了一班「豬朋狗友」。有次吃羊肉串之際,有位朋友拿出一隻Demo來給他聽:「我跟他都沒有音樂底子,只是一般年輕人,但他都得,我無理由做不到呀!打口碟(即多以廢塑料名義被送進內地的國外正版碟)價錢好平,每隻五蚊,加上是自己鍾意的事,於是我就好似海綿般,不斷入貨,主要聽美國歌,買了逾千隻。內地音樂土壤也很好,吸收特別多,19歲時開始寫Rap。」

最早嘻哈紅褲子

讀到大學三年級,MastaMic毅然放棄學業,決定返港向Hip Hop界發展。身無分文,有的只是決心與鬥心,初時他積極尋找每個演出機會,無論是在社區會堂對着一班長者嘻哈,抑或在熙來攘往的街頭對着遊人嘻哈,甚至是要自掏腰包買票入場做表演嘉賓等,難怪他感慨地說:「真係好似《喜劇之王》中的街坊劇場《雷雨》!但為了經驗,你甚麼也要做。我稱這種鍛煉為『嘻哈界的紅褲子』。」

他屬於最早在街頭Hip Hop的一群,玩的是Freestyle(即場Rap),在街頭打滾了兩、三年,由於Rap得太順暢,觀眾不相信是即場表演,最終他想到一個方法:讓觀眾拿出任何物件給他現場Rap。他笑說:「用這個方法就不能造假,衞生巾、避孕套、紙巾、電話、帽、領呔等,我都Rap過,我最期待的是胸圍,卻一直沒出現過,內褲也沒有……」從觀眾眼神看來,大家似「睇戲」多於欣賞;但對他而言,依然是其中一段難忘的生涯。「難忘的並非發生過甚麼事,而是學習經歷,從中你會學習到表演時如何與觀眾保持Interaction。」

流行音樂不是罪

MastaMic逐漸成為大大小小Hip Hop活動的表演常客,其後與CLOT Media Division簽約,慢慢走入主流音樂,曾參與多位流行歌手或組合的作品,如農夫的《馬米字游行》、方皓玟的《666》、張繼聰的《杞人》、關楚耀的《佔領》等,亦參與過側田、Mr等主流音樂人的演唱會。同時,MastaMic推出多張個人專輯,當中不可不提今年推出的《流行反擊戰》,當中一首《流行無罪》,講述在主流生存的獨立音樂人如何看主流,他說:「流行音樂不是罪,我好接受,亦好樂意與主流合作,所以我會稱自己是Rapper中同主流音合作較多的人。」

「上過幾次紅館(開Show),台上講一句,觀眾的反應就是一股力量,力量無對錯之分。這股力量就是流行力量,影響到很多東西、改變很多東西,所以流行是沒問題的。當然啦,你話流行要妥協,但哪份工作不用妥協?(生存就是要妥協?)是的,大家不應把音樂放在好高的位置,其實跟其他行業無分別。如果自己有好作品,就更加要透過這個平台讓更多人認識。主流音樂也可以是實驗平台,有機會嘗試不同風格的監制或音樂,從而知道那些東西Work不Work。」

K-POP?正呀!

近年K-POP(韓國流行音樂)勢如破竹,Hip Hop正正是K-POP的主要元素之一,難怪一提到K-POP,MastaMic急不及待地說:「正呀!」隨即滔滔不絕:「K-POP無論在衣着、音樂風格等都做得好好,整件事都好認真,制作人到美國做了10年,之後會回國發展,所以味道做得好到家,加上本土接納,又肯投資,G-Dragon一個MV的Budget相等於一齣戲,韓國音樂節目每個歌手Setting都不同。Hip Hop已是World-wide Trend,Milan Fashion Show亦會播Hip Hop,Everything is Hip Hop!奧巴馬曾利用Hip Hop來助選,Hip Hop不再是小眾文化。」

只顧自怨自艾、眼紅別人,怎會有進步?對有意入行者,他建議:「要勤力,亦要對自己有要求。要Set高Target,有人可能認為是不自量力的做法,但我覺得如果認真去做,成績差極有限。同時亦要做得聰明,有夢想不是大晒,夢想要由計劃組成,Step by step,不能未學行先學走。」關於香港Hip Hop發展,他的想法是:「我不會Blame on it,凡事都別要求別人幫你。我只會想方法做好自己,在專欄寫Hip Hop、到中學、大學講Talk等,是希望大家對Hip Hop有所體會。」Hip Hop這條路雖然難行,但他認為有得行,關鍵在於決心。Hey Man,繼續努力!

國有各Rap:美國代表:Jay Z

貴為美國Hip Hop天王的他浪不虛名,作品多變化不在話下,更曾在俄州哥倫布市演唱幫奧巴馬助選拉票。樂壇賺到豬籠入水,老婆Beyonce也身家豐厚,成為權威雜誌《福布斯》公布的過去一年最賺錢名人伴侶,這對夫婦不但唱得,更是精明生意人,賺得約9,500萬美元(約7億4,100萬港元)冧莊成為榜首。

韓國代表:G-Dragon

韓流襲港,怎能不提BIGBANG的魔力?G-Dragon(GD),本名權志龍,是BIGBANG隊長。包辦個人單曲及組合多首人氣歌曲,韓國日前公布去年歌曲版權稅收入十大排行榜,他便以約578萬港元躋身第5位。近日由導演、經理人與娛樂記者等200名業界人士票選的本年度最具影響力歌手組合,GD亦稱冠。

台灣代表:MC HotDog

在華語世界,MC HotDog是公認最強的饒舌歌手。本名姚中仁,生於台北,作品大多採用通俗直接的語言,當中包含粗口、髒話和涉及到性詞彙,對社會上的各種現象進行赤裸裸的揭露。如首本名曲《我愛台妹》:「我愛台妹,台妹愛我,對我來說林志玲算甚麼?我愛台妹,台妹愛我,對我來說侯佩岑算甚麼?」Rap得街知巷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