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到學者劉再復最近關於人文價值的演講,提到現今人們把一切變成消費關係的扭曲現象,頗值得反思。

他說,如今人類已經成了愈來愈浮華的消費群落,不僅以最急趕的速度消費機械、消費電器,同時還在消費其他原本不該用消費心態消費的東西,消費自然、消費文化,甚至連上帝也拿來消費,把原本跟消費二字關係較遠甚至沾不上邊的文化、自然與神明也當作商品供人消費,以消費替代供奉膜拜,讓人們付錢消費過後,就心安理得,予取予攜,反正付過了錢,也就不必再對那個對象抱着尊崇欣賞的心態了……

消費心態最可怕的地方,是把人本身也當作商品來賣,有才賣才,有貌賣貌,有肉體賣肉體,有靈魂賣靈魂,近年成功掀起話題的那些歌唱比賽真人騷你以為他們在賣唱功?才不,兩岸三地所有成功製造話題的火紅歌唱比賽真人騷,他們真正在賣的,是在賣參賽者的辛酸,賣他們的過去,不然幹嘛當年《新秀》會搞不下去?就是因為純賣唱功,沒有聰明得販賣背後辛酸故事嘛。

有八卦賣八卦,有姿態賣姿態,有知識賣知識,所以劉再復痛陳如今學校已經變成產業,由幼稚園到大學皆成學店,好端端的文化也會被換了個說法變成所謂「經濟軟實力」,明明是手作的創意也被包裝成創意工業,一切都是交易,可供複製與大量生產,善價而沽,你搞文化搞藝術不是為了無用之用,而是為了把它們變成錢,讓人們乖乖付錢把文化「買」回家……

在這個消費至上的地球做人,人早已在這消費狂熱中失去自身的價值與尊嚴,變成一件賣不賣得出的貨物了。